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,落实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》,持续推进我校“法治中国大调研”品牌项目走深走实,7月14日至17日,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潘牧天带领“法治中国大调研”(2026)浙江组,赴杭州、宁波、义乌三地开展系列走访。本次调研以国际商事司法与海事海商司法专题调研为核心主线,同步开展“行走的大思政课”实践教学、校友走访联络等活动。
7月15日,调研组走进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参观展厅及院史馆,系统了解该院发展历程与改革成果,并重点走访杭州国际商事法庭。座谈会上,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石清荣、副庭长谢银芝等详细介绍了“数字国商”平台建设、“诉—仲—调”多元纠纷机制、商事调解创新等特色做法,并结合纠纷调解典型案例,展现了“和合文化”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价值。双方围绕域外法查明的合作路径与现实困境、国际条约司法适用、商事调解创新路径等前沿问题展开深入交流。双方就校院协同合作达成初步共识:共同开展数字涉外法治课题攻关与智慧司法裁判规则研究;共建涉外法治实践教学基地,常态化输送国际法、国际仲裁方向学生驻庭实训;邀请法庭资深法官担任我校实务导师,将数字涉外审判鲜活案例融入课堂教学。


同日,潘牧天带队走访我校浙江校友会。座谈会上,潘牧天听取校友对母校办学发展的意见建议。潘牧天表示支持校友会做实暖心服务、搭建传帮带平台、深化双向赋能,并勉励校友坚守法治初心、恪守廉洁底线。浙江校友会会长徐威娜、校友会活动基地负责人朱德宝及各行业校友代表参会。调研组同步开展访企拓岗活动,与校友单位就实习基地建设、就业岗位供给等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。


杭州调研期间,调研组于14日前往“五四宪法”历史资料陈列馆,开展“行走的大思政课”,在宪法起草地旧址追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起点,感悟宪法精神内核。

16日,调研组首先到访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,宁波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邬先江,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孙斌等参加座谈。双方就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、域外法查明、跨境纠纷多元化解等议题深入探讨,并就依托我校上合基地平台共享涉外法治研究资源,协同培养适配中东欧经贸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等达成初步共识。

随后调研组赴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,宁波高新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郑重带领调研组一行参观院史馆与审判质效展示区。双方围绕科技化执行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、廉政风险防控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,并就执行改革研究、纪检监察实务教学等方面合作达成初步共识。

当日下午,调研组走进宁波海事法院开展专题调研,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李国毫,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金波,海事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胡世新,研究室主任姚雪锋等各业务庭法官参加座谈。双方就海事法治人才培养、院校协同机制深入交流,达成多项合作意向:共建海事法治实践教学基地,联合开展海洋强国、海上丝路司法保障专项研究;在海洋生态司法、海事碳汇等前沿领域协同攻关;邀请海事法官参与我校海商法实务课程建设,共育海事涉外法治青年人才。

17日,调研组赴义乌市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开展专题调研,义乌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陈成建参加座谈。双方围绕基层涉外调解、小商品跨境贸易法治保障进行交流探讨,达成多项合作意向:联合开展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课题研究,总结提炼“义乌经验”推动成果转化;共建基层涉外法治实践基地,组织我校学生参与涉外调解辅助实践;将“以外调外”基层治理案例融入我校人民调解、基层治理法治相关课程体系。


当日下午,调研组实地走访义乌国际商贸城,重点考察涉外经营业态。通过与市场经营户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现场交流,直观感受到基层涉外法治对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。基层涉外法治为市场繁荣保驾护航的实践,充分诠释了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,以及“小商品闯出大市场、做成大产业”的发展活力。
本次浙江三地调研是我校2026年度“法治中国大调研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调研组将进一步整理相关案例、数据与制度经验,为我校涉外法治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改革提供坚实的实务支撑;系统梳理调研成果,推动校院合作事项落地见效,持续擦亮“法治中国大调研”育人品牌。
源|上海司法研究所
